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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女儿上学难 嘉陵监狱警官送温暖
□ 石强 记者 魏勇
本报讯 “感谢政府,感谢监狱警察!”8月19日,得知自己上大学的女儿学费和生活费有了着落,四川嘉陵监狱服刑人员谢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45岁的谢某住重庆市合川区南津镇,200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1年,2001年5月到嘉陵监狱服刑改造。谢某之前已和妻子离婚,女儿小谢判归前妻抚养。由于前妻吸毒,女儿只好跟着外公、外婆生活。2005年,女儿考入西南师范大学就读,前两年都是谢某大姐支持,到大三时,谢某大姐经济出现困难,女儿面临辍学危险。 “孩子是无辜的,她父亲在服刑改造,监狱要尽力对其进行帮助。”当谢某向监狱写信求助后,8月10日,嘉陵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夏本俭迅速召开会议,决定从监狱的“帮扶救助基金”中拿出500元进行帮助,同时与重庆市合川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16日,嘉陵监狱得到回复,当地民政局按贫困居民低保费标准,决定给予小谢每月生活费150元,而教育主管部门则一次性资助其学费2000元,并向其提供每年6000元的无息贷款。谢某获悉情况后喜极而泣,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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