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角钱 车主苦等6小时
□ 记者 刘洋
本报讯 19日,在模范街一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点停车1小时,市民肖先生被要求支付1元的停车费,他以超标收费为由拒不支付,且向物价部门举报。坐等6小时后,肖先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肖先生说,在19日上午10时左右,他将摩托车停放在模范街一个自行车、摩托车临时停车点。11时许,他去该点取车时,老板要求支付1元的停车费,他以物价部门核定的“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点前两小时收费5角”为由拒不支付,老板坚持自己是以1元每次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僵持之下,肖先生向顺庆区物价局举报这个临时停车点乱收费。
采访中,该停车点女老板杨女士告诉记者,临时停车点一直都是按照“次数”收费,如摩托车5角/次,自行车2角/次。1个月前,该点采用摩托车1元/次的收费标准,如在早上8时停车,晚上9时才来取,只收1元;8时停车,8时30分取车,也是1元。
由于顺庆区物价局执法人员都在外面检查,直到当天下午5时,执法人员才去到现场调查、调解。针对双方针锋相对的观点,顺庆区物价局物价执法人员何顺江告诉记者,这个临时停车点是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点,其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核定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每两小时5角,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3角。为此,停车点只能收肖先生5角停车费。虽然肖先生为讨这5角钱的说法苦等了6个小时,但他认为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