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诉讼秩序 闹事者被司法拘留
□ 曹荣福 记者 魏勇
不仅在法庭中使用手机、吸烟,而且还在自己的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与法官发生抓扯。昨(28)日,记者获悉,阆中市人苟朝(化名)不听劝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闹事,致使庭审被迫中断,阆中市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为扰乱了法庭诉讼秩序,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27日上午,阆中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依法审理一起侵权案,由于是公开审理,审判庭坐满了参加旁听的群众。当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审判员开始核实诉讼参与人的身份情况。在核实原告苟朝代理人的身份情况时,发现苟朝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代理人姓名与身份证中的实际姓名不符。
审判员随后询问代理人与苟朝之间的关系,苟朝称是亲戚关系,但代理人却说是朋友关系。被告方于是当庭提出异议,法庭遂要求代理人提交身份关系证明文件,苟朝未能提交。代理人身份未获法庭许可,法庭依法责令其停止代理,退出法庭,但苟朝置之不理,并出言辱骂审判人员,导致庭审不能进行。
考虑到苟朝本人并不懂法,法庭的工作人员上前耐心劝解,但苟朝根本不听,并在法庭中使用手机、吸烟和抓扯法官,使庭审被迫中断,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诉讼秩序。为此,审判员经请求阆中市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依法对苟朝进行了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