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房出来两主人 租房户傻了眼
□ 实习生 刘晓春 记者 刘洋
本报讯 日前,顺庆区什字下街40号大院租房户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目前面临一道难题,他将房租交给了老主人后,有人站出来说其所租房屋主人另有其人,并要求他到新主人处续签租房合同交清房款,否则房子将被收回。
李先生所租房屋位于40号大院2幢3单元1层3号,大院由顺庆区中城街道办平城街社区所辖。李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他从顺庆区新建街道办西河路社区租得该房(简称3号房),已经租了4年多,本月初又交了3000元的房租。3月10日,一张落款并加盖印章的平城街社区居委会的“通知”告诉他,该房已经被该社区收回,如需继续租用,请2日内到社区续签租房合同,并交清款项,否则社区无条件收回此房。
平城街社区位于顺庆城区东边,西河路社区位置偏西,两者中间相隔了几个社区,又在不同的街道办,为何西边社区的“手”伸到了东边来、3号房成了一块“飞地”?李先生不知道,他只知道3号房主人就是西河路社区,所以他也没有理会平城街社区的“通知”。3月14日,大院部分住户找到他,要求他到社区续签租房合同,并出示一张大院开发单位开出的证明,说明3号房是大院业主所有。记者从这份今年2月中旬开具的“证明”上看见,3号房的租房收入是用来大院管理、公共设施维修等用的。
“新主人”找上门来,老主人也来到了现场,并道出了社区“异地管理”的原因。西河路社区副主任吕文蓉告诉记者,原西河路社区隶属于中城街道办,2001年街道办按照8个社区统一划拨资产作为社区资产,社区资产所取得的收益以弥补社区工作经费的不足,3号房等多处位于平城街的门面、住房就是当时中城街道办下拨给原西河路社区的。2006年8月,顺庆区对城市社区所辖区域作了调整,西河路社区划归新建街道办。对于社区资产问题,该区规定,社区资产不变,原来划分给谁的就归谁管理。去年3月,该区国资管理中心对西河路社区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审核,认定了3号房为西河路社区集体资产。
平城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饶爱军告诉记者,半月来,大院化粪池因多年没有清掏,溢出了地面,本来有资金用来清掏化粪池的,但这笔资金却入了他人的腰包,所以大院居民希望将3号房租金交给居民,以此来维护公共设施,或是西河路社区收取租金后能管理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