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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抢劫 “女徐霞客”获刑20年
来源: 作者: 记者 邓成满 杨学才 文/图 发布时间: 2008-04-01  字数:

 

昨日,周秀珍在法庭上听判

绑架抢劫  “女徐霞客”获刑20年
昨日,备受关注的原市人大代表周秀珍涉嫌绑架罪、抢劫罪案在成都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记者 邓成满 杨学才 文/图

  3月31日,备受关注的原南充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周秀珍涉嫌绑架罪、抢劫罪一案尘埃落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周秀珍案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10月24日,成华区人民法院认定周秀珍犯绑架罪和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在听到这一终审判决后,周秀珍表情平静,接受了现场记者的简短采访。
回放:
操控多起绑架案
  2006年12月31日,周秀珍利用网络结识成都一名高校学生后,声称要为其介绍女友,将其约至成华区望平街一招待所房间见面,并邀约被告人邓宇与另两位被告人到此,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其现金、三星D528手机一部及项链等物总价值2800元。自此开始,在2007年1月5日至30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周秀珍继续在网络中搜寻“猎物”,四次用“一夜情”、“找人还债”等借口,骗得受害人到达天仙桥流星花园等地,伙同袁进军、邓宇、何元学、李育斌等网友,采用持刀威胁、殴打、捆绑等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2月2日中午,在四川建基厂宿舍附近一出租房外,10多名便衣民警将涉嫌参与这一系列案件的两名嫌疑人抓获:周秀珍和袁进军。一周后,涉嫌绑架的其他成员相继落网。
一审:
周秀珍获刑20年
  2007年10月24日,成华区法院对周秀珍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秀珍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走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绑架被害人,勒索其家人、朋友的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周秀珍在共同犯罪中寻找作案对象并进行安排、策划、组织分赃,系主犯。周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袁进军获有期徒刑15年,何元学、邓宇获有期徒刑13年,三人并处罚金。
上诉:
没有委托到辩护律师
  昨日成华区法院的宣判,是受成都市中院的委托。记者获悉,在去年10月一审宣判时,周秀珍等4人均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周秀珍案发后,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庆治、赵清树为其漫漫办学路而感动,免费做了她的一审辩护律师。然而周和这些免费律师之间的“合作”并不愉快。就在一审宣判的当日下午,胡庆治律师向媒体明确表示,即使周秀珍要上诉,他们也可能不再为她辩护。
  原来,周秀珍在庭审一开始时就不停翻供,让两名律师措手不及。在最后一次庭审时,她仍不听律师意见继续翻供。胡庆治一句话就说出即将放弃辩护的理由:“她完全不听律师意见,哪个都莫法。”
  因此,周秀珍的上诉,没有能够委托到辩护律师。
律师观点:
量刑适当,罪有应得
  就周秀珍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事,记者采访了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秀。姚秀认为,既然两审法院均认定周秀珍犯有绑架和抢劫的犯罪事实。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周秀珍犯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有期徒刑10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是刑法所规定的罪责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连线仪陇:
家乡方面均不知情
  一直以来,周秀珍是家乡媒体关注的对象。当年她单人骑游全国,获得“女徐霞客”称号,以及后来犯罪获刑,本报及其他南充媒体均作了大量报道。
  2007年11月27日,仪陇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周秀珍的市人大代表资格。当天,南充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认该罢免有效,周秀珍的南充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在周秀珍老家仪陇县永乐镇,无人得知她最近的消息。当记者致电永乐实验小学时,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中年女性说:“法院没有通知,我们也不晓得她最近的情况。”在听说被终审维持原判时,对方一声叹息,接着又向记者打听周的服刑地点。
学校正常,生源增加
  当天,记者采访了仪陇教育界有关人士。言及周秀珍的罪与罚,更多人则谈到,如果周秀珍遵纪守法,虽然她的学校可能会举步维艰,但至少也会良性运转,她也不会走上犯罪道路——周一手兴办的永乐实验学校目前能正常运转就是一个证明。
  仪陇县教育局永乐片区督导组主任何超德说,周秀珍的确很有才干,奉献山区教育的精神让人感动。周秀珍出事后,县教育局让他们提前介入,妥善处理。为此,督导组一直把永乐实验学校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求校方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安排使用所收取的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按时发放。
  何超德说,很多人认为,周秀珍犯罪获刑会影响学校办学,甚至有人认为学校会从此关门。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所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由周秀珍出事时的166人上升到210人。
    “事实说明,周秀珍把办学目标定位于留守儿童这一作法是正确的,虽然学校举债,校方实际负责人出事,但在这一年来的艰辛运转中,学校已经走上了常态。”何超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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