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文恶意透支 换来拘役4个月
□ 实习生 辛舒婷 记者 魏勇
本报讯 为了恶意透支信用卡上的钱,竟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记者昨(1)日获悉,何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2007年9月,家住顺庆城区的何某听说办理信用卡后可以透支一部分钱,便以“赵强”的名义伪造了身份证,并私刻了“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的公章一枚,加盖到自己伪造的顺庆区卫生局职工个人情况证明上。 随后,何某在农业银行办理了金穗信用卡,先后恶意透支款项达4964.30元。银行在清理欠款时,发现顺庆区卫生局根本没有“赵强”这个人,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找到了何某,并追回了全部透支款项。今年3月下旬,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