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蔡荣中 值班编委:王桂林 国内统一编号:CN51-0060
首页 | 十七版 | 一版 | 三版 | 二版 | 四版 | 五版 | 六版 | 七版 |
  当前位置:主页>三版>文章内容
高坪颁禁令:城区3年内禁止养狗
来源: 作者: 李波/文 乐校臣/图 发布时间: 2008-04-15  字数:

 

对犬尸进行消毒、焚烧、深埋处理

高坪颁禁令:城区3年内禁止养狗

□ 记者 李波/文 乐校臣/图

  4月14日,距高坪区政府“疫点内所有犬只必须于4月15日前全部捕杀”令期限最后一天,高坪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黄建的眉头并未舒展:到当天下午止,疫点内登记造册的犬只,除打死112只外,还有相当数量的狗在逃。
通告:15日前全部捕杀
  12天前,高坪区政府发布“关于捕杀狂犬病疫点内犬只的通告”。此通告的发布,引发该区有史以来城区大规模杀狗行动。
  据“通告”规定,此次高坪区大规模的杀狗行动,涉及的范围为:以清溪街道办事处永荣街为圆心、3公里为半径的所有区域。
  这一区域包括清溪办高坪社区居委会、祖师庙社区居委会、高坪坝村4、5、6、7、9、12组及茅草坪村7组、炮房沟村1组;白塔街道办梨树街居委会、元宝山居委会、白塔社区、马官垭社区、马官垭村;都京镇都京居委会7组。对照高坪区城区地图,记者发现,这一范围几乎覆盖整个高坪城区。
  “通告”规定这一区域为狂犬病疫点。疫点内所有犬只必须于4月15日前全部捕杀,3年内禁止养犬,禁止犬只及其产品交易。“通告”说,凡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社会重大影响的,除追究民事责任外,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告”要求,区级各部门、驻区省、市单位、城区居民要积极配合,支持灭犬工作。
诱因:一市民死于狂犬病
  据了解,此次打狗行动由高坪区公安分局牵头,卫生、城管、畜牧、街道办等部门参与。高坪区公安分局因此成立了打狗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局长高仕雄,李黄建是这个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之一。
  14日下午,记者在高坪区公安分局采访时,李黄建介绍说,此次高坪城区内大规模的灭犬行动,缘于一潘姓市民之死。
  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有条永荣街,潘某生前系此条街的居民。今年3月27日晚上11时,她突发狂犬病后死亡。据其邻居介绍,潘去年7月初被狗咬伤,咬她的狗,正是她自己喂养的爱犬。被爱犬咬伤后,有人建议她打狂犬疫苗针,而她认为自己养的狗没有狂犬病,因此没有打针。
  潘某的死,引起当地居民的震动。李黄建说,狂犬病的死亡率为100%,“凡患此病的无一人能逃脱。”
  高坪区疾控中心副主任何兮介绍,带有狂犬病毒的狗咬人后,其病毒将通过神经传递到人的大脑,并在大脑的神经内复制,大量的病毒最终导致人死亡。何兮解释,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半个月,或二三个月,最长的可达几年。
反响:大多数市民支持
  民祥街19号居民唐许平(音)家拴养有3只狗。4月9日上午,高坪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陈虎林遇到唐许平时,唐主动向其报告家里养狗一事,并希望其带人打狗。
  陈虎林是灭狗队负责人,其手下的队员除了4名民警外,还有10名协警,以及6名专业打狗人员。接到唐许平的报告时,他正带领队员在街头巡逻。当陈虎林带人到唐许平的家里时,3只狗正呆在一间屋里。几名队员上前,挥动手中的木棍,将其一一毙命。
  灭狗行动在高坪城区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支持。陈虎林说,自灭狗行动以来,像唐许平这种自觉报告自家有狗、让人去打的市民还有很多。
  当天在高坪城区,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几名市民。一名中年男子说,城区养狗让人感到不是滋味,且不说狂犬病,就从城市公共卫生来说,也不宜。“有的人牵着狗遛街,狗便随处排泄。”一妇女认为,可以理解此次政府的行为,虽然不少养狗户按规定拴养,但潘某之死表明,狂犬病无孔不入,“养狗至少藏着狂犬病隐患。”
困难:部分市民不理解
  李黄建说,区政府发布“通告”前,此次灭狗区域经过公安分局登记造册的狗,总数为499只。这中间,不包括部分未登记的狗、以及流浪狗。如果加上这两类狗,此次灭狗区域狗的实际数量,将大大超过登记数量。
  按照分工,此次灭狗行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捕杀,卫生部门负责犬伤处理,畜牧、街道办负责犬只无害化处理。
  每捕杀一只狗后,即用柴油就地焚烧狗尸,然后将其深埋。之后,畜牧部门着手现场消毒。
  拴养的狗最好打,通过上门做通户主的工作,打狗队员们上前即用木棍将狗打死。而流浪狗和街面上走动的狗,却不好打。为了工作便利,打狗队专门配备有摩托车,队员们骑着摩托车整天在区域内巡逻,一旦锁定目标,即穷追猛打。
  “目前的打狗工作进入艰难期,部分登记造册的狗现在不见了。”李黄建说,工作人员登门查询,有的户主称,狗跑了;还有的说,狗已送到乡下去了,难以查证。不过他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逐楼逐户检查。
重申:3年内禁止养狗
  陈虎林说,此次杀狗行动中,捕杀的狗不乏宠物狗,有的狗还身价不菲,个别狗购买价在数千元以上,此项工作也遭来一些非议。有的居民认为,自己所养狗是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规定,在当地公安机关登记造册后拴养的,区政府此次“通告”及所产生的杀狗行动,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李黄建指出,这些居民的认识是不对的,至少,没有读懂这个《条例》。他说,此《条例》对城市养狗作了“登记、拴养”等明确规定。但其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狂犬病患者死亡点为疫点,以疫点为圆心,3公里为半径的所有区域确定为狂犬病疫点。这个疫点内的所有犬只必须捕杀,3年内禁止养犬。


(阅读次数:
上一篇:20名肢残娃将免费手术   下一篇:“红领巾”上街 劝导市民讲安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新闻
·加快步伐 直奔川东北区域中心城
·投资2.6亿 打造构溪河湿地公园
·今秋起 小学初中停收择校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日启动
·一歌城深夜起火 两个人身亡
·晚报2008 北京好运读者好运
·40分钟 警民湖中劝回糊涂女
·整合城市资源 提升南充形象
  热门新闻
·父爱如山 7旬老汉笑谈割肾救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日启动
·赤手制服歹徒 民警身中两刀
·冒充警察 一男子扇公交车司机一
·强奸两幼女 老翁竟辩称自己无性
·顾客认领失物 超市喊给百元辛苦
·有人借司法局之名向企业骗钱
· 长途客车上600条假烟被截获
 
本网站所刊登的南充日报及南充晚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南充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日报社 蜀ICP备05005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