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收钱不给货6名个体户追回6万货款
□ 张坤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4月17日,在西充县工商局太平工商所的帮助下,西充县6名个体户终于追回了自己的货款。 该6名个体户投诉称,太平供销社的杨某是县盐业公司在太平辖区的总代理商,杨某在太平辖区专门供货给他们。由于年初食盐短缺,杨某以先付款,后供货为由,叫6名经营户往自己的银行账户汇款,总金额高达6.1万元。而杨某在收到货款后,并没有供货,而是携款私逃。 无奈之下,6名经营户找到了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和个私协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并找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协调,由县盐业公司赔偿6名个体户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