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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设点收费 莲池路两停车点被取
来源: 作者: 孙晨 记者 徐朝江 发布时间:2008-04-26  

乱设点收费 莲池路两停车点被取

□ 实习生 孙晨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4月24日,经市长热线办调查督促,顺庆区城管办在市莲池路违规设立的机动车临时停放点已被取缔。
    近日,不少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有人在市莲池路幼儿园和西华师大校门前设置临时停车点,对临时停放的车辆实施收费。市长热线办督查员随即对市民的反映进行了暗访,发现群众反映基本属实。之后,市长热线办将此事转交市城管办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顺庆区城管办在莲池路幼儿园和西华师大校门前设置了机动车临时停车公示牌,并对停放车辆实施收费管理。此外,交警部门为解决莲池路幼儿园、西华师大附小等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在莲池路规划设置了部分机动车临时泊车位,实行限时段(接送学生时段)停车,不收费。
    市城管办称,该办组织相关部门在部分二、三类街道规划了机动车临时停放场点,并实施收费管理。莲池路属于一类街道,不属于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因此,顺庆区城管办在市莲池路设置临时停车收费点,不符合规划原则。
    4月16日,市城管办向顺庆区城管办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区城管办立即拆除莲池路幼儿园和西华师大校门口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放公示牌,并立即停止两个停车场点的收费管理。同时,对现有收费停车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市城管办未规划的收费停车点,一律不得收费,已收费的要予以取缔。市城管办表示,将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对收费停车点的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
    违规收费停车点现在究竟取缔没有?昨(25)日上午,市长热线办督查员前往市莲池路进行现场督查,发现两个机动车临时停放公示牌已被拆除,对临时停放车辆的收费行为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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