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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城区中小学生今秋免交学杂费
来源: 作者: 李波/文 罗天文/图 发布时间: 2008-08-06  字数:

 

今秋起,顺庆城区初中、小学学生也免交学杂费了

4.6万城区中小学生今秋免交学杂费

□ 实习生 戴波
  记者 李波/文 罗天文/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8月4日下午,市教育局副局长蒋洪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务院这一决定,我市4.6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今秋起将全部免交。
城区4.6万学生的福音
  “长期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从严格意义来说,并非‘义务’,因为,不管农村和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要交纳学杂费。”长期分管基础教育的市教育局原副局长申庆明说,国务院常务会的决定,是继两年前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后,出台的又一重大利民举措。
  今秋,我市享受免交学杂费的城市学生究竟有多少呢?据市教育局计财科宾德平介绍,2006年春季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时,除顺庆城区以外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纳入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范围。因此,今秋享受免交学杂费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有顺庆城区的初中生和小学生。据统计,目前顺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人数为4.6万。其中,小学生为2.7万人,初中生为1.9万人。
  “尽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不是很高,但免除学杂费,对学生家长来说,仍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当天下午,一位儿子正在读初中的市民就此感言。
家长减负670万元
  今年春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生学杂费为170元/人,小学生的学杂费为130元/人。顺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6万人,按今年春季学杂费标准计算,小学生的学杂费共为351万元,初中生的学杂费为323万元。如果按此收费标准,意味着有674万元的学杂费将不再由家长支付。
  宾德平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这674万元的学杂费将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担。其中,中央财政支付80%,省财政支付20%。
  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继续免费获得教科书。同时,国家将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据介绍,顺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年教科书费用初中生为155元/人,小学生为90元/年。
“义务教育”名副其实了
  蒋洪波说,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起将成为名副其实的“义务”教育。
  两年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的学生大大减少,适龄学生入学率大大提高。目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巩固率达到99%以上。
  据了解,国务院出台此决定的同时,还作出了系列要求:要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同时,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相关链接
我国义务教育免费历程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提出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小学生和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这为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造成一定的负担。
  从2006年至2008年3年间,政府坚定决心,加大投入,逐步完成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进程,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四大步。
西部贫困生品“免费果”
  2006年,“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写进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在西部农村率先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这项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改革的地区,义务教育不仅免除学杂费,还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维修改造校舍、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
“两免一补”惠及全国
  2007年春天,“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这意味着这项政策实现了对全国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的全面覆盖。
  2007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明确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规定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提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
城市免学杂费试点
  2008年春天,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
  根据部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政策待遇。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全免城市义教学杂费
  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
  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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