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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窗帘我做主
◆韩冰
为了打造“百年经典”城市,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近日出台“红头文件”,正式下发了《临街建筑物空调安装、窗帘设置、衣物晾晒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对临街建筑物空调安装、窗帘设置、衣物晾晒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所有临街建筑物外露窗帘色调要统一选用纯白色”。(4月16日《人民日报》) 打造“百年经典”城市,把品质内涵做精、做细、做美,这没错。但是,利用公权要求千家万户“一个面孔”,这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对美的糟蹋。市容市貌也好,城市形象也罢,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城市容貌或形象究竟为谁而整治?以高昂的私人成本换取城市整齐划一的所谓“统一美”,这出戏演给谁看? 按照红谷滩新区的规定,估计有很多居民的设施达不到要求。那么,把不是纯白色的窗帘统统换掉,这笔花费肯定不小,这笔钱由谁出?而且这笔钱不管谁出,都有点“劳民伤财”的味道。 室内装饰选用何种色调,完全是市民的个人行为,也是市民的合法权益。窗帘,居民喜欢挂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不妨碍他人利益,更谈不上影响公共利益。即便财政能合理合法地拨出一笔“窗帘费”,挂不挂也是居民的自由。而今,地方政府竟然把手伸进人家窗户里,以“红头文件”规定居民家的窗帘颜色,实在是“捞”得有点“过界”,实在有些可笑。 从审美角度而言,就更为不妥。有一句建筑术语是:“打造单体美,提升总体美”。城市景观,它最怕千人一面,应该独具特色,能很好地把自然特征、艺术品位、特色底蕴、地方文化融为一体;它不应该是脆弱的、孤立的,而是需要赋予生命,需要营造出流淌的、活着的韵味。这样才能找到最适合环境的平衡点,才能塑造都市的灵魂。 如果整齐划一就是经典,那么我们规定了居民的窗帘颜色后,是否还要规定:出行要穿统一的服装?走路要操统一的正步?过街要喊一二一?如果真要这样,这还是我们理想的城市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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