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酿车祸外出躲藏 老父代其赔偿
□ 苟豪 冯青春 记者 杨学才 实习生 冯方雄
本报讯 儿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决赔偿,为逃避法律义务而背井离乡。7年后,年近6旬的老父亲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主动承担起儿子的赔偿义务。日前,刘某的父亲代儿履行法律义务的事在当地传开。 刘某家住仪陇县永乐镇。2000年9月20日,刘某驾驶拖拉机违规搭乘郑某从仪陇县紫云山前往永乐镇途中翻车,致使郑某当场死亡。经仪陇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郑某的亲属共11290元。2001年8月,郑某的亲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刘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4月25日,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对刘某的父亲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其父主动提出愿意代替儿子承担赔偿义务。随后,刘某的父亲和郑某的亲属在法院执行人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