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打招呼 司机领罚单
□ 记者 陆代军 文/图
本报讯 “司机同志,你在禁鸣区内鸣笛,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请出示你的证件……”9月24日上午,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顺庆区涪江路口红绿灯附近鸣笛,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侯洛荣当场拦下(见图)。 “民警同志,我知道错了。刚才是因为我看见街对面有一位很久没见面的朋友,所以按了几下喇叭想跟朋友打招呼,因一时高兴,所以忘记了有关法规,今后一定注意。”司机下车后十分后悔。鉴于司机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侯洛荣对其进行了有关法规宣传后,给予了罚款50元的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了解到,目前,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已全面展开,交警部门将对各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其违法行为将实施顶格处罚,对逾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将被锁定车管业务。因此,希望广大市民驾车出行时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