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琳经纪人食言惹官司
成都、南充两演出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讨预付款及赔偿
□ 记者 李波
曾多次为众多明星来川演出牵线搭桥的北京知名演艺经纪人宫庭海,终因失信惹怒四川省演出展览公司和南充演出公司,从而吃上官司。昨日,南充演出公司总经理邹星刚证实,在此起官司中,他们公司作为原告,一并向宫庭海讨要明星演出预付款。
宫庭海,在北京娱乐圈内是知名的金牌经纪人。近年来,周杰伦、李玟等大牌明星来川演出,都是由他牵线搭桥的。由于原定陈慧琳等明星在南充的一场演出失言,四川省演出展览公司(以下简称省演)和南充演出公司去年将其告上法庭,索讨明星演出预付款85万元和经济损失赔偿费16万元。因明星演出泡汤而引发官司,这在四川演出市场还是第一次。据两家演出公司诉称,2006年9月,省演与宫庭海签订了一份演出协议书。宫庭海负责联系并确定港台演员来四川举行两场演出,两场演出费用共计210万(完税后)。签订合同后,省演向宫庭海先支付了演出预付款190万,余下的20万计划等第二场演出确认后再支付。南充演出公司总经理邹星刚介绍,省演与宫庭海双方曾同意于2007年6月在市体育中心举行第二场明星演唱会,并确定了陈慧琳、张信哲等多个大牌明星阵容。但遗憾的是,随着演出时间临近,宫庭海却迟迟不能确定明星阵容,多次声称陈慧琳没有演出档期,致使南充演唱会面临泡汤。邹星刚联系到陈慧琳在上海的一家经纪公司,终于让陈慧琳与南充歌迷见面。
邹星刚说,陈慧琳等南充之行前,他们公司向宫庭海账面上打去了85万元的演出预付款,宫庭海失言后却一直不归还此笔款子。省演总经理周陵军就此予以证实。在起诉书中,省演要求宫庭海退还明星预付款85万及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赔偿经济损失16万。2007年9月,此案在南充正式开庭审理。“由于双方的证据待补充,于是有了第二次庭审。”邹星刚说。3月19日,该案在南充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邹星刚称,近些年,四川的明星演出市场日益繁荣,但演出公司与明星及其经纪人的各种纠纷也随之而来。一般情况下,四川演出商由于不想轻易得罪明星,大都“哑巴吃黄莲”吃亏让步作罢。“此次状告宫庭海,实属不得已。”
宫庭海在接受成都一家媒体采访时称,愿意和解。对于宫庭海的说法,周陵军和邹星刚表示气愤:“我们每次催款,他的态度很好,但就是不还钱。迫于无奈我们才打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