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一男子获刑一年半
□ 陈枫 记者 雍宏伟
本报讯 1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罗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 6日上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罗某殴打他人一案。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26日下午4时许,罗某与朋友杨某、何某(均另案处理)酒后来到顺庆区潆溪镇场镇一茶馆喝茶。喝茶期间,罗某见茶馆内的茶客张某不顺眼,便叫上杨某、何某对张某拳打脚踢,致张某双眼眶内侧壁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