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牌号我作主
全市小型车车主将可自主选号
记者 王钰
本报讯 昨(22)日记者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采访时看到,车管所正组织民警学习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据了解,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届时我市的机动车报牌将实行一些新规定,车辆号牌可由车主自编自选,车身颜色、发动机等可先改装再登记,办理牌证时间也将大大缩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彭晓东告诉记者, 我市将于月底或者国庆后对汽车号牌采取自行编排和计算机“十选一”两种方式,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选择。可用互联网自主编号申请车牌的车型包括:新车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及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他说,小型汽车号牌申请人可登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网站(www.scjj.gov.cn),选择所在城市,按照页面提示输入车辆和所有人的登记信息,在允许编排的号牌号段中自主编号。自编号牌号段原则上启用第一位为字母加4位数字的编号方式,如川R(A—Z)0000至川R(A—Z)9999。投入自主编号的号段以每个字母为单位,号牌容量为10000副,每次投入不少于1个字母。
彭晓东介绍,《机动车登记规定》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由原来的3日缩短为1日;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因为调整了事前核对档案的规定,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 简化异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问题,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新规定中允许可以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这对有车一族特别是改装爱好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彭晓东说,需要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10日内直接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