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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时取车 他遭遇十倍“看管费”
来源: 作者: □ 记者 杨竹 实习生 唐晓琳 发布时间: 2008-05-29  字数:

逾时取车 他遭遇十倍“看管费”

□ 记者 杨竹 实习生 唐晓琳
    本报讯 位于市五星花园某商场旁边有一临时停车场,逾期取车竟收高价“看管费”,这让24日在此停车的黄先生难以接受。
    昨(26)日,市民黄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他于5月24日下午骑自行车去市五星花园办事,临时将车停在了五星花园附近一商场后面的停车场内,并预先支付了5角钱的停车费,索要发票时,看管人员以没有发票为由予以拒绝。
    当晚10时,黄先生前往取车时发现,自己下午还在停车场的车不见了,下午在此写着“停车场”的指示牌也没了影。惊讶之余,黄先生询问一旁的保安,保安告诉他,此处只是临时停车场,晚上9时就打烊了。当时,黄先生不知所措。随后,那名保安又告诉黄先生,他当时帮他将车收起来了,如果黄先生要取回自己的车,得支付其5元的“看管费”。无奈之下,黄先生只好答应保安的条件,并随其到附近一贮藏室内取车。此刻,黄先生看到贮藏室还有七八辆电动车、摩托车,保安告诉他,这都需支付额外“看管费”才能取回车。对此,黄先生对停车场的这种做法很难接受。
    随后,记者找到了黄先生所指的停车场,问及逾期不取车的情况,一保安告之,停车场与这栋大楼是独立经营的,保安帮忙看管逾时未取的车辆是个人劳动,所以收点看管费是应该的。
    目前,黄先生已就此向相关单位反映了在此处停车的意外遭遇,并希望给他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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