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举报 市长热线督办 政府重视严查
南部婚姻登记处“乱来”遭起
□ 兰 热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南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立项目违规收费49846元,且存在收费不出正规收据的行为。此事经群众举报后,市长热线办跟踪督办南部县进行严肃查处。4月7日,市长热线办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已有结果。
日前,有群众举报,南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巧立名目乱收费,损害了办理婚姻登记群众的利益。此举报立即引起了市长热线办的重视,经市长热线办工作人员、本报记者和人民督查员组成的“热线三人行”调查组初核,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市长热线随即就此跟踪督办南部县人民政府,要求彻底调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4月7日,南部县政府向市长热线办回复了此事的初步调查处理结果:经南部县政府组织调查,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要实施了三类收费行为:一是婚姻登记收费。《结婚证》和《离婚证》每对收费9元;另收结婚登记表册费6元,离婚登记表册费8元。二是有偿服务费。在充分尊重婚姻登记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其下属的玫瑰缘婚姻服务中心提供有偿服务,按县物价局南价费【2006】76 号规定收取有偿服务费:婚姻证件照像费每对17元,复印费0.50元/张,伉俪宣誓费每对10元,代写协议费每份30元。三是幸福人生保险费。结婚双方可自愿在进驻婚姻登记处的一保险公司处办理“幸福人生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份(对)100元。
经核实有关收费政策,南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收费上主要存在的问题为:自立项目收取结(离)婚登记表册费,2007年度分别收取42798元、7048元;该婚姻登记处部分收费未出具正规收费收据,而是婚姻登记处以《委托服务单》代替收费收据,违背了政府财(税)部门票据管理有关规定。
根据调查情况,南部县物价部门已向县民政局发出《责令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通知书》,责成县民政局整改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并依照法定程序,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额没收其违法所得,上缴财政。目前,南部县有关方面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中。
链接 昨日,据市长热线办负责人透露:该办历来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对于群众关于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推躲绕拖、不在状态、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涉及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诉,该办将联合本报,组成“热线三人行”调查组“优先受理、重点交办、跟踪督办”,给群众一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