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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惹麻烦” 餐馆“抹不脱”
来源: 作者: □ 实习生 刘晓春 记者 刘 洋 发布时间: 2008-05-13  字数:

酒水“惹麻烦” 餐馆“抹不脱”

□ 实习生 刘晓春 记者 刘 洋
    【热线咨询】 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我和家人、朋友在市内一家煨汤馆吃饭,席间发现啤酒中有异物。我们向餐馆反映后,餐馆方叫来了啤酒经销商,但经销商一直“稳起”,对我们提出的解决办法不置可否。我们遂向餐馆方讨说法,但餐馆方确认为,如是菜品出现问题,餐馆定然积极处理,但是酒水问题,和餐馆没有关系,又将我们推向啤酒经销商。我咨询,在餐馆中喝出了问题啤酒,餐馆承不承担责任?”
    【热线回复】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苟亿良认为:消费者在餐饮店消费时,发现酒水有问题,消费者可向酒水销售方(餐饮店)或制造商要求承担责任,如向销售方讨责,销售方(餐馆)应该先行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再向经销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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