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船遭了拘留又被罚款
□ 蒋治田 记者 刘晨曦
本报讯 南部县马某无证驾驶船只,被南充市交通局安全暗访组查获。近日,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马某治安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5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南部县富利镇客渡码头,川南部渡19号驾长马某某回家吃午饭,将渡船交由其子马某无证驾驶,被南充市交通局安全暗访组现场查获。南部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派出由安监、交通、海事、水上治安执勤室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调查。经调查取证,马某未取得船舶驾驶资格证书,属违法驾驶机动渡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