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外墙广告收益该归谁?
律师:收益应归业主所有
□ 记者 雍宏伟
本报讯 连日来,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咨询:悬挂在小区楼自家外墙上的广告牌等很影响自己的生活,但广告收益却不知道该谁所有?
“把太阳光挡完了,房子里面暗得很,空气对流效果也差。自家外墙广告位的使用权和收益究竟该归谁?”采访中,平城街某小区居民刘志强称,自从两年前他家入住后,该楼外墙就立了较大的一块广告牌,小区附近大多都是搞建材的商铺,各商家也是争相在楼房的外墙上打广告,自己从来没得到过广告收益。
近年来,一个个新的居民小区拔地而起,特别是在一些黄金地段,外墙广告位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但90%以上的居民对于自家外墙广告这块“蛋糕”该谁来分享却知之甚少。“不晓得,是不是该归开发商哟?我们从来都不关心这种事。”昨日上午,记者在五星花园附近几个小区调查时,居民面对外墙上的广告牌的连连摆手。随后,记者调查其它居民小区发现,大多居民称不了解外墙使用权该归谁。
就此,记者采访了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据介绍,业主对商品房的屋面和外墙享有共有和管理的权利,当然也有享受其收益的权利,广告收益应归业主所有。如果是单位职工房,职工只有房产证这种情况,实际上职工的房产证就是一种房屋所有权的公示。换句话说,就是职工在办理房产证前,职工与单位之间就已经有了某种约定,包括口头的。在此基础上职工才得以办理房产证。因此,该楼房的外墙与屋面使用权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被用于商业广告时,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或共同管理使用。如果职工拥有房产的全产权且分摊了足够的公用建筑面积,屋面和外墙则属于业主共有,自然也有享受其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