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死睡觉客肇事司机赔钱获刑
□ 杨刚 记者 雍宏伟
本报讯 昨(17)日,记者从蓬安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一审判决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7年8月7日凌晨4时许,向某驾驶一辆货车从蓬安县城开往该县罗家镇,由于此时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较少,向某驾车行至省道203线78KM处时,因精力不集中,将在公路边睡觉的精神病患者李某当场辗死。事故发生后,向某与被害人李某的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其赔偿了经济损失。 6月6日,法院审理认为,向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